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tyc86太阳集团2023年继续开展直升专招生工作,积极进行改革探索,完善招生录取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直升专”招生总计划为100人。“直升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备注 |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 | ||||
14678 | tyc86太阳集团 | 100 | 9 | 91 | ||
520201 | 护理 | 3 | 20 | 2 | 18 |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10 | 10 | ||
410303 | 畜牧兽医 | 3 | 20 | 1 | 19 |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10 | 2 | 8 | |
410103 | 现代农业技术 | 3 | 5 | 5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15 | 4 | 11 |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20 | 0 | 20 |
第三章 报考条件
报名对象: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第四章 推荐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4 月 1 日至 7 日
推荐院校严格按照自治区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优秀毕业生直升高职选拔程序予以选拔。选拔结果在推荐院校集中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2.4月9日前,推荐院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1)、《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情况等印证材料报我院校进行审查。为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各学校在向我院报送直升专学生申请表前,须由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16日至21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xjzk.gov.cn)
第五章 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规则
1.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4月12日)4天,11:00-19:00。
2.考试方式:由“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中职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综合素质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3.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⑴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中职在校期间课程平均成绩,分值为100分。
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试方式:线上面试。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线上面试)由学院教务处联合二级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
4.录取: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2)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4)优惠政策:对于获得自治区和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5)被录取学生若书面声明放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6) 2023年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5.录取通知书发放: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直升专”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及《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录取的学生,其毕业证书发放等相关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组织工作
tyc86太阳集团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直升专”录取公平公正公开及“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直升专”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直升专”招生工作。
2.建立“直升专”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直升专”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3.“直升专”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第九章 收费标准
tyc86太阳集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的正式批复为准。
第十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对于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等,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按照学院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一章 其他事宜
推荐院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申请表照片处需粘贴考生本人纸质版一寸免冠照片;
2.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含电子版);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上;
3.公示情况;
4.以汇总表顺序准备被推荐考生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只需要提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的证书复印件)。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联系人:迪拉热
联系电话:(0908)4223388 18209088307
邮箱:342151706@qq.com
地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创业大道东16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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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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